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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声明
编辑部公告
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建设一支技艺精湛、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是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强基固本之策。
为鼓励吸引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近日,教育部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高水平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是多赢之举。职业学校能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质量;企业选派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任教也能提高技能人才职业荣誉感,促进人才发挥更大作用。”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办法》明确了兼职教师选聘条件,注重保障兼职教师合法权益,有助于吸引更多技术技能人才到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实际执行中,要避免流于形式,推进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制度建设,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扩大选聘范围
对于职业教育而言,发展并完善兼职教师制度是产教融合的重要方式之一。职业学校也迫切需要高技能人才进校园,通过吸纳更多来自企业一线的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们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加强职业学校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传承等工作。
早在2012年,教育部等四部门就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近日接受采访时指出,《办法》正是对2012年印发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进一步修订完善,在原办法6章23条的基础上扩展为9章34条,充分体现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上述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办法》在适用范围方面进行了调整,所指职业学校包括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专科、本科层次的职业学校),并将职教本科纳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