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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编辑出版:《艺术家》杂志社
国际刊号:ISSN1004-1206
国内刊号:CN12-1035/J
创刊时间:1988年
开本尺寸:大16开
语言种类:中 文
出版周期:月 刊
每册定价: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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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医美领域消费公益诉讼剑指假冒美容仪

来源:本刊杂志社        点击: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07日

 本报讯(记者黄洪涛)近日,江苏省消保委联合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共同发布“全国首例医美领域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假冒热玛吉案”。专家指出,医疗美容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诊疗行为,消费者往往不具备相关的医学知识,以致权利受损时个体维权较为困难。此次江苏省消保委在全国率先提起医美领域公益诉讼,为规范医美领域不法乱象提供了重要的样本价值和引领作用。



  热玛吉是一种常见的美容仪。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罗某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生产与某知名品牌外观一致的热玛吉仪器及配件,编写带有相关商标的电子开机程序,并将生产的假冒热玛吉仪器及探头销售给汪某某等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汪某某明知是假冒热玛吉仪器和探头,仍从罗某某等处购买假冒产品并出售,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另有中间倒手经销商郭某、靳某某等人从罗某某、汪某某等处相互倒卖相关热玛吉及探头产品。

  2023年2月,江苏省消保委接到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建议,与该院多番研究论证认为,该案中热玛吉产品系假冒商标,且销售多地,既侵犯原商标所有人知识产权,又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安全保障权,带来潜在的健康危险,可以依法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行为构成“欺诈”并承担销售金额的3倍惩罚性赔偿。

  3月1日,江苏省消保委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由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支持起诉。3月6日,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江苏省消保委副主任兼秘书长陆惜春指出,医美领域的特殊性在于提供服务的同时,更需要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对该行业产品生产、流通到商家和医生资质、广告宣传,再到最终提供服务的全链条都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和监督。

  “一沓文件不如一份判决,医美领域的典型性案例对消费维权具有指引教育作用,省消保委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提起公益诉讼职责,善用公益诉讼‘利剑’,以提起惩罚性赔偿之诉震慑不法经营者,让其无所遁形,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再也不敢犯、不能犯。”陆惜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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