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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部公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15年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也面临新的发展课题。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着力进一步激发集体林业发展活力。各地围绕“钱从哪里来”“效益怎么提高”等问题,探索创新林业经营方式,畅通林权融资渠道,有效促进兴林富民。
分散的林地适度集中,规模出效益,林农增收益
浙江省安吉县报福镇景溪村,竹海绵延。初冬时节,村民潘忠根天天往竹林里跑,“前段时间种下一批大球盖菌,菌丝已经长出来,覆土后要留意温湿度,隔三差五浇浇水。”他身后的林间空地上,一片片冬笋、羊肚菌长势正好,“一直能采收到12月份,民宿和饭店都抢着要呢。”
景溪村的1.28万亩林地分布在两侧山上,80%都是毛竹。2018年,在当地林业部门指导下,村里组建起毛竹专业合作社,到去年底,全村所有林农陆续通过资源资产折股入社,实现统一经营。
为啥要抱团发展?“村里人均10多亩竹林,过去守着好资源难做大。”景溪村党支部书记黄大伟说,“这里海拔六七百米,林地东一块、西一块,山路崎岖,再加上这些年竹材价格走低,人工费用上涨,大家都不愿意多投入。”
“集体林地确权到户后,林地细碎化现象不利于林业规模化经营,制约了产业高质量发展。”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张寒说,我国90%的集体林是农户家庭经营,鼓励集体林权流转,有助于推动林地适度集中经营、实现规模效益,提高农户收益,激发村集体经济活力。
分散的林地适度集中起来,小山村发展提速。黄大伟说,依托浙江省林下经济发展项目,景溪村拿到152万元扶持资金,修建了4.5公里林道。合作社统一集中采伐,每百斤竹材生产成本降低0.5元,售价提高1元。村里还将竹林基地与民宿、漂流、生态研学项目结合,带火了森林旅游。去年,景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213万元,发展农家乐和民宿近60家。
“毛竹长到第四年开始出笋,如果多年不采伐,老竹材质会下降,甚至干枯倾倒,造成竹林退化。”黄大伟说,在合作社组织下,林农定期上山养护,去老留新,让老竹林重焕生命力。
为更加高效整合碎片化林地资源,《方案》提出支持各地组建林权收储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收储分散林权。
安吉县林业局竹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柴庆辉介绍,通过竹林流转,全县村集体年均增收65万元,农户户均增收6751元。在林权流转基础上,安吉还实施竹林增汇工程,建立起“林地流转—碳汇收储—基地经营—平台交易—收益反哺”全链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