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信息

主管单位: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主办单位:天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编辑出版:《艺术家》杂志社
国际刊号:ISSN1004-1206
国内刊号:CN12-1035/J
创刊时间:1988年
开本尺寸:大16开
语言种类:中 文
出版周期:月 刊
每册定价:30.00元
网  址:ysjzzs.cn
投稿邮箱:ysjtgyx@163.com

本刊声明

       凡投稿本刊的稿件,作者文责自负,确保稿件不涉及保密事项,署名无争议。对于以任何形式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作者应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本刊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来稿凡使用,即视为全体著作权人同意将所投稿 件的复制权、发行权、汇编权、翻译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本刊杂志社。本社可以将上述权利转授给第三方使用,特此声明!

编辑部公告

通知:敬请各位作者注意,本刊诚征优秀学术稿件,来稿必须为原创稿,不得抄袭和篡改他人作品。凡是投稿本站正在审核期的文章,请勿一稿多投。审稿期限一般二到三个工作日,作者可以随时在本站作者查稿系统中输入文章编号,查询稿件审核情况。

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李玉君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本刊杂志社        点击: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9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市十五届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李玉君(正局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玉君落实中央关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问题整改部署搞变通,充当违法建设者的保护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房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李玉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北京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北京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玉君开除党籍处分;由北京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地址:中国 天津市和平区新华路237号(300040)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